10.23.2005

散論文化研究在香港─一條漫長的回頭路?


按: 好奇怪,就連功課都貼一餐?證明自己沒有躲懶?這個學期每周要跑三所學院,打開銀包,會有中大、理大和嶺打的學生/職員証。這樣子在學院s拉車邊維生 賴死唔走,大概也算是大學廢墟中的奇景。這篇功課是我要向各位鄉親父老與老母交待我為何仍要真金白銀讀第三個碩士學位的自白,錯字和註腳未及修訂,給大家 先睹為快。(當然,我這文章上半部寫來酸氣迫人,大學削資肥上瘦下,文章上半部只是找個戰靶,李教授請見諒。要拿認真的,請讀下半部)


散論文化研究在香港─一條漫長的回頭路?

梁寶山

作為一篇期中論文並有關文化研究的初探,日來拉雜的讀了幾篇文章。所以本文擬從導修的辯題「香港是否文化沙漠」入手,看看文化研究在香港的處境,提供更多的問題,作為我修讀這門課的努力目標。

則一: 香港是否文化沙漠?
本課的導修,馬國明老師引用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反駁「香港是文化沙漠」[1]的言論作為切入點討論。何志平的論點,是香港的文化建設以國際水平來說,質量上絕不落伍,所以香港不是文化沙漠(又或是倒過來說,只要西九龍文娛藝術局建成了,香港使可一雪「文化沙漠」之恥,以支持政府的西九大計)。作為負責文化範疇的官員,把文化的硬件建設等同一個地方的文化發展指標,簡直不值一駁。不過再讀李歐梵前陣子以文化研究代言人的語氣在《明報》「世紀版」上發表的「文化研究面面觀」,卻更覺何局長這種概念混淆,原來不是事出無因。

文化研究背負着戰後新左派的歷史使命,開山祖師均致力拓闊「文化」的定義,拉長政治戰線。例如最常引用並最廣義的兩個說法,是Raymond Williams的「whole form of our common life」與T.S. Eliot的「a whole way of life」。這兩個無所不包的定義,其基調就是衝着高雅文化、精緻藝術,並精英份子對文化的壟斷而來的,有時代和歷史上的針對性。文化研究雖然把普及文化納入成為研究對象,但卻不把研究對象局限在流行/普及文化之上。如果要給文化研究一個定義,實在不應從學科的研究對象手,而應當從「為什麼要搞文化研究」的委諾(commitment)入手,特別是如何為主流文化中弱勢群體(無論是性別、階級及種族上的)發聲,提供理論的武器作為抗爭的工具[2]。文化研究要延續馬克斯主義的傳統,要求學術能時刻與當下的社會文化情狀扣連,成為一門「介入的學科」(an engaged study of culture) [3]。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文化研究是兩條腿走路,不應該只是搭建象牙塔,它的實踐範圍應該是社會,並且還有着「鋤強扶弱」的意味。

在「文化研究面面觀」一文中,李歐梵對在香港搞文研究的前景有以下一番樂觀的見解:

……我個人認為香港反而是文化研究的最佳場所,非但因為香港文化一向就是雅俗不分、商品掛帥,而且人民日常生活本來就是『通俗』的,也無所謂『主流』和『反主流』,而只有所謂『另類』,因此香港文化所能提供的研究空間也較美國更大。」[4]

李歐梵的論點,容易令人只從研究對象入手,認為通俗文化的發達興旺,能為研究大開方便之門。所謂沒有主流,是忽視了在香港的政治和社會現實─中心的論述是什麼?(國家-民族主義?經濟主導?發展主義?)而需要扶助的邊緣論述是什麼?(地區/城市-後殖民?人文關懷?環保關懷?)

雖然李歐梵也有提出「實踐」的難題:

「香港的現實對文化研究的要求就是一種『文化實踐』,而非象牙塔的高談闊論。然而香港的現實也呈現了另一個危機。一般人都為了『搵錢』和消費而忘了做人的意義和人文的思考,更無暇作社會批評;民間的知識份子少得可憐,而政府的高官仍然一味經濟掛帥,不談也不懂文化。」[5]

如果我們沿着「a whole way of life」的思路設想,李歐梵說到這裡似乎又忘了「搵錢」和「消費」正是香港文化的最重要面相,並使之與文化劃成對立的範疇。這種概念錯位,連繫到有關「香港是否文化沙漠」的辯題上去,容易使人把問題的複雜性簡化成一對雙重的誤解:因為文化的定義也包括普及文化,所以香港不是文化沙漠;而因為香港普及文化發達,所以在香港搞文化研究便滿有希望。(事實上導修討論裡不少同學就是持這種見解)這個誤會的危險之處,是容易使人矯枉過正,把「高雅文化」排除在研究範圍之外。李歐梵在此,更是把自己安置在文化的一邊,與對岸的仲商主義假想敵對着幹,而未能把香港人的「搵錢」和「消費」活動也一併納入到文化研究的範圍裡去加以研究。

從李歐梵文論的推論過程裡,我們看見把消費與文化對立起來的說法:

「在寫過多篇有關「西九龍」的文章之後,我仍然要問:文化在哪裡? [……]即使落成後,可以演出的還不是像《仙樂飄飄處處聞》式的歌舞劇或歌星演唱會?難道這就是文化?不如直稱娛樂算了,文娛區也可改為為「豪娛」區[……]

我曾多次指出:香港的問題就在於把文化只看作娛樂消費,而不顧其他。反觀其他世界大小都市,政府如以文化建設作為旗號,必先以一種「核心」文化建設為出發點,再作其他配套:畢爾堡(Bilbao)先蓋古根漢藝術館;上海也先建新的博物館,再建歌劇院……[6]

於是文章讀來,變成了城市在文化建設上優勝劣拙的印象式文化比較(城市漫遊者?),效果只是炫耀了作者的交遊廣闊和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強化的仍是一種對文化的精英主義觀,接近於Matthew Arnold進路,優勝劣敗的Kurlturkritik (“the best which has been thought and said in the world.”[7])。這種對自身欠缺反省(reflectivity)的書寫,更像一個國際知識份子(Spivak所批評的「international intelligentsia)的牢騷多於一個文化研究學者應有的態度。

無論文化研究能否在香港成為顯學,我反倒認同馬國明另一篇回應黎健強「藝評的荒蕪」一文的論點[8]。他指出評論應是「無盡的扣連」(infinite connectedness) ,知識份子走出象牙塔與社會進行扣連,我認為評論正是應該先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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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二:

文化研究的體─用兩面
文化研究一方面繼承了Gramsci Althussur對有機知識份子(organic intellectuals)與其對體制及霸權的關係的戒心,面對的抉擇是要不就在體制以外投閒置散,否則就在體制內勇往直前、出賣靈魂。在這個關節眼上,Tony Bennett Stuart Hall均認為這是另一種無謂的對立[9]。文化研究要成為一種介入的學科,高等教學與文化政策遂成為最「就手」的試驗場。Bennett對「只講不做」的文化批判特別不耐煩,事實上,這些知識份子每日所從事的教學與寫作,已經是一種生產活動[10]Bennet更呼籲大家應該放開懷抱,因為這是一項改革者的科學(Reformer’s science),訓練的是文化技工- 智識工人 (cultural technician- intellectual worker),知識份子是一份工作(job);文化研究如果不能化解與建制的對立,繼續自我陶醉在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身份當中,只會變成與幻想的社會運動(phantom social movement)與斷估政治(appraised politics),知識份子不能不參與國家意識形態機器的運作[11]Bennett更舉Raymond William在英國藝術局的工作為例,說明知識份子能作的建樹。至於高等教育工作方面,陳清橋引用了Bill ReadingThe University Ruins(1996)的說法,認為這些按月資薪的知識份子在開展工作之前,不能不承認的可怕現實,是大學已成為一個廢墟(ruined institution)[12]。這個提法實在比空談大學理念來得更有建設性─無論這個門檻是把問題放得更高還是更低。要面對大學變成體制化的實用主義場所、專業主義的溫床,文化研究的科際綜合特性、和創發異議的能力,正好與Edward Said 提出的業餘主義暗合[13]

而 放在香港的「具體情況」,陳清橋認為文化研究的「興起」,與九七政權轉移關係密切。作為一個藝術本科學生,我的經歷是關於香港人文化身份的探索始自九十年 代初,是從文學與電影開始,並逐漸蔓延到視覺藝術上,最後成為學院為原有學科所不容的跨學科共同關注。所以如果更大膽地說,這個時期的文化研究就是香港文化研究。陳清橋認為這股風氣的重要性,是打破了學界只停留在「知識的再生產」層面,試驗了某些香港現象的可能性、找出這個社群身分和處境為目標[14]。換句話說,文化研究是以規範性(normative)之姿[15]「及時」出現。

但在文化研究「來勢汹汹」的同時,我們似乎也要轉身看看故事的另一種可能性。在整個新左思潮和學運的影響之下,傳統學科在方法論與研究對象的變革同樣是翻天覆地的。例如歷史學裡的新史學打開了社會史的另一種可能(例如E.P. Thompson 提出的「history from below)、婦女史在研究對象上的開拓、因應上述轉變興起的口述史方法等等(包括科大衛提倡的「人類學與歷史結婚」)。而傳統的藝術史,亦繼Arnold Hausar 的「藝術社會史」之後開出Rosalind KraussT.J. ClarkJonathan Harris甚至近年Hal Foster等一路的「新藝術史」,均從藝術的生產過程與語境出發,並進行意識形態批判;還有Linda NochlinRozika ParkerGriselda PollockLucy Lippard等,也是「靠左走」的女性主義藝術史;像《October》與《Third Text》等學術期刊成為新藝術史的陣地……翻開任何一本以上的著作,我們可以看到大量同樣適用於文化研究的詞彙、概念……學科與學科之間的取長補短趨勢,與文化研究等量齊觀,還趨生出新的學科整合,例如視覺文化研究。如果學科原有科訓(discipline)分野有朝一日被跨學科的趨勢磨平,到時,文化研究還有沒有不同的科際可以給我們綜合?[16]

這個問題,在香港是否言之過早?以英美的經驗作為借鑑,During作出特別的提醒,認為文化研究與傳統人文學科此消彼長的關係,只是局限在整個國際大學版圖上的邊緣位置。大學之中的老字號(Ivy college),其傳統的人文學科還是不為所動,其功能仍在為社會精英份子培殖文化資本─於是文化研究的「得勢」其實來得非常弔詭,它可能只是新自由主義國策和大學公司化的副產品。更有論者認為文化研究向其他學科的靠攏只是一廂情願,一旦離開了人文學科的保護罩,在其他應世(worldly)的學科之間根本就沒有能夠一展所長的餘地[17]。如果以這種邏輯回看香港的情況,文化研究的前途無寧是黯淡的:文學院在兩所老牌大學(中文大學和香港大學)裡被邊緣化(削資與合併、削減教席、甚至港大文學院各科合併),但文化研究非但沒有成為顯學,反而只能夠在最排名榜末的嶺南大學滋長。而在整個國際(大學市場)的版圖上,香港的地位根本就微乎其微。而如果我們要替香港的文化研究找一點建樹的話,教育改革大力推銷的「通識教育」,或許會是人文學科包着浪漫理想[18]在垂死爭扎以後,迎合着創意經濟而改頭換面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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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三 救港的想象差落?

「如果你說這個問題並不屬於你這門學科的討論範疇,那麼好吧!請你給我介紹那些可以處理這個問題的專家,要不然的話,就請你自己走出學科的範疇,去尋找應付的辦法。」[19]

“To travel to these other regions though- to law offices, media institutions, government bureaus, corporations, advertising agencies- is to make a sobering discovery: They are already replete with their own intellectuals. And they are just look up and say, ‘Well, what exactly is it that you can do for us?’”[20]

從藝術創作到藝術寫作,從藝術批評到藝術史,現下又走到文化研究的懷抱去了。我這近十年來的努力總像是圍着不同的學科打轉,以為找着了,最後還是無處為家(“cultural studies is a homeless discipline”)。陳清橋認為「與其為香港的歷史建構或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過程作出規範性的界定,倒不如去描繪種種史因素、社會關係、文化產物及存制度等等之間的關係及其所經歷的轉變。最終的目的,顯然是要為我們的文化教育的未來,打好一定的批判性基礎。」[21]也許是傳統科訓的遺毒使然,在打好這個批判性基礎的同時,總覺是「心裡沒底」(或是心裡有鬼?)。寫這篇文章之時,不無湊巧的有兩件事情正衝着我的懷疑而來。一是三聯出版社剛為國內藝術史學者朱琦出版了一冊《香港美術史》[22]的 大部頭,由外銷畫講到林風眠,為香港藝術作分期。與此同時,香港被西九撩起的一股文化興緻,已隨着曾特首上場而回打回一盤真金白銀的生意的原形,還夾帶着 幾分令小市民望塵莫及的政治陰謀色彩。當藝術史以宏大敘事的「大石壓死蟹」之姿來為香港文化定調,文化研究的批判基礎就能以四兩撥千斤的方式起動?而「文 化人」曾經因為「文娛」[23]二字而興起的亢奮,曾經展開的戰線(「西九龍民間聯席」),從未真正開戰卻己經荒廢。可以想見的未來,是各種以諮詢小組和委員會,以專業之名展開。文化研究的跨學科理想,與知識份子的業娛主義,除非是戴上專業的面具,否則便難以參與(或隱身)其中。從專業的桎梏出走,我們走的,到底會否只是一條漫長的回頭路?(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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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During, Simon (2005) “Going global”, Cultural Studies: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London, Routledge, pp.5-37.

Mulhen, Francis (2000), “Introduction”, Culture/ Metaculture, London: Routledge, pp.xiii-xxi

Bennett, Tony (1998) Culture: A Reformer’s Science, London, Thousand Oaks, New Delhi: Sage.



[1]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曾再三引用「文化沙漠」的說法作為論點,包括2005125日在油尖旺區議會上的發言,131日在香港電台節「與司局長對話」節目、及最近一次在2005108日〈香港家書〉。有趣的是何局長對「香港是否文化沙漠」的說法前言不對後語。較詳盡的分析可參黎建強:〈迷人的沙漠〉(200528日刊《獨立媒體》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3363&group_id=43),並楊穎宇博士「『沙漠』的起源和反思」(2004128日刊《成報》http://www.singpao.com/20041208/local/646966.html )

[2] 此比喻轉引自陳雲。

[3] “[…] a will to interpret the culture within the protocols of academic knowledge […] as well as a (political) drive to connect with everyday life as lived outside the academy, and especially as lived by those with relatively little power or status.” (During 2005) pp.8-9.

[4] 李歐梵:〈文化研究面面觀〉,《明報》200572日。

[5] 同上。

[6]李歐梵:〈香港、西九,文化在哪裡?〉,《蘋果日報》20051015日。

[7] Mulhern (2000), p. XVI.

[8] 馬國明:〈評論─無盡的連繫〉,《信報》2002816日。

[9] “[…] I don’t propose the organic intellectual as the source of another grand metannarrative or as producing the theory for the movement from outside. Nevertheless, I hold on to the notion of the organic intellectual because I think it puts a shadow across intellectual work. If it’s done with the realization of the worldliness of our object and of our own situation […] We don’t always be able to control the ways in which that’s appropriated or the political conditions in which it’s appropriated, but we need to work as if our work would be better if we could; we need to work with the pressure of the behind us.” Stuart Hall (1992), pp.288-289.

[10] Bennett (1998), p.6

[11] [ibld] p.20

[12] 陳清橋:〈在廢墟中築造文化研究─並論當代大學教育頹敗形式與意義〉,《E+E》,總第六期,2003年春/夏,頁10-22

[13] 有關Edward Said的知識份子論,已作另文詳述:〈知識份子之不可能〉,載《模達紀事》,20053 ( http://motat.blogspot.com/2005_03_01_motat_archive.html )

[14] 陳清橋(2003),頁17

[15] 此處援用Bennett (1998) “Culture: A reformer’s science” (pp.87-106)一章裡認為「文化根本就不是一種自然生成的現實(駁斥Bauman認為文化是 “reality in its own right and beyond control”)「文化」這個概念本身就是為著改革的目的要而被提出來的。無論其背後的意識形態是殖民主義的文化進步論(Matthew Arnold, Edward Burnett Tylor),還是反殖的文化多元主義(Raymond Williams),兩者均指向需要改造的意思。所以Bennett認為「文化」是一個規範性(normative)概念。

[16] During 甚至提出 “all disciplines are interdisciplines” ,見During (2005) p.10

[17] 此處取Tony Bennett 引用Ian Hunter的說法 “[cultural studies] is still caught up in the slipstream of aesthetic critique, cultural studies might have relatively little to offer once it goes beyond the comforting illusions of the typical arts faculty to concern itself with other cultural regions.” Bennett (1998) p.34.這個批評雖然尖刻,但也是非常的現實。

[18] Hunter 的批評是 “Romanticisim ideal renewal”,轉引自Bennett (1998), p.25.

[19] Raymond Williams的說法,轉引自陳清橋(2002),頁20

[20] Hunter, 1992:372;轉引自Bennett,同註15

[21] 陳清橋(2002),頁17

[22] 朱琦:《香港美術史》,香港:三聯書店,2005年。

[23] 「文娛」二字在香港政府的概念裡是多變而歧異的,在港英時代,它更多被視為recreation的中譯,衍義是有益身心的消閒節目、對閒娛生活(leisure life)的簡接管治。而西九龍文娛藝術區-West Kowloon Cultural District─在中英文上的不對等,我認為可以作為特區年代,文化政策逐漸過渡到為文化旅遊與創意經濟服務的大前題下,舊有思維未能完全蛻變的痕跡。

10.03.2005

酒神─黑暗的勝利


在葵青劇院全場摒息靜氣的看鈴木忠志的《酒神》,恕我大逆不道,竟覺無甚驚喜。演員如何把重心放在骨上、如何把對白演繹成流麗與氣量、如何用日本統傳戲劇的功力演譯希臘悲劇……全都在演前的介說文字介裡預習了一次。一個多小時的演出,直至到Agave/ Ellen Lauren出場,唸白由日語轉到英語,才能直接感受到文字與演員渾然一體的感染力。戲劇感最強的一刻,於我唯獨是那一柄又一柄直插在Pentheus背後的刀,卻不見血(不是黑澤明、北野武),那冷靜、重覆,凝煉了暴力在歷史上的重覆、又重覆。上一回看《酒神》,是在2002年的英國。看的是Peter Hall National Theater排演的版本,回歸到希臘戲劇面譜與chorus 的 傳統,全新的翻譯與音樂編排,過後久久不能忘懷。《酒神》劇本之所以令我覺得耐人尋味,主要在於人面對神的宿命,說得世俗一點其實有如港產片中的《暗花》 中那個在冥冥之中主宰了一切的阿伯。所以鈴木忠志的酒神甚至沒有以人的形相出現,只餘一把聲音,或人以神之名而施演的群眾暴力。此外就是貫穿全劇的陰vs.陽角力,特別是Pentheus之所以大怒,是因為Dionysus以陰性之姿(Too womanish to be a proper man),釋放了女性的情慾,化成威脅着男性統治的社會秩序的龐大力量。最後Agave親手把自己的兒子誤作野獸殺死,落得家散人亡的下場。可憐得到最大懲罰的卻是這位被迷惑了的母親……讀着讀着,竟覺是社會悲劇的輪迴。


(本文另刊於2005年10月2日《明報》「生活」副刊, 由獨立媒體策劃之「好唔好睇先」專欄)